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有哪些?

2020-07-13

        问: 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有哪些?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 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经认定的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和较严重地区,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继续缴存的,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停缴的,停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参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建金〔2020〕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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