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光彩服务日”活动的通知

2015-09-15
来源: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
摘要:关于开展2015年“光彩服务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光彩服务日”活动的通知
中个协办字〔2015〕1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
 
  “光彩服务日”活动开展5年来,在全国各级个私协会的精心组织、广大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下,取得良好成效,活动的品牌效应日益显现,会员的主人翁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明显增强,个私协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显著提高,同时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会员的法律意识、职业道德和文明素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促进社会和谐建设,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决定,10月18日在全国组织开展2015年“光彩服务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10·18'光彩服务日”的活动主题定为“遵法守信,创业兴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部署要求,加强对个体私营经营者的教育引导,规范其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中国个协今年开始在全国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中开展遵法守信宣传教育活动,下发了《关于在全国个体私营经营者中开展遵法守信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中个协字〔2015〕9号),对活动做出全面部署。
 
  各级个私协会要把认识提高到开展遵法守信宣传教育活动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重要途径、是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内在需要这一高度,通过重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诚信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一系列活动,提高会员的法律意识、职业道德和文明素质。
 
   二、活动形式
 
  各地要继续坚持光彩服务日“为民、利民、便民”的指导思想和“优质服务、优惠服务、义务服务”的基本要求,围绕“遵法守信,创业兴业”的活动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承诺签名和公益服务活动。如在城市广场等公共场所组织开展大规模的活动启动仪式;通过举办法律知识宣讲、宣传材料发放、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广泛开展“诚信经营,不制假不售假” 承诺、签名、倡议活动,引导企业增强诚信意识,遵守职业道德,在全国个体私营经营者中掀起抵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新高潮;在集贸市场和商业街道组织会员开展优惠让利等便民利民活动;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主旨,举办各种促进就业创业活动;在社区、街道组织会员开展咨询、维修、理发等义务服务活动;组织会员到敬老院、福利院等地,对老人、病人和孤残儿童进行慰问并提供帮助;还可以组织广大会员积极开展各种阳光助学、扶贫济困、捐款捐物和志愿服务等爱心活动。
 
   三、活动要求
 
  各级协会要高度重视这项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共同的品牌活动,把“光彩服务日”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分工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各地要把开展“光彩服务日”活动与争创“光彩之星”、“先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重操守,讲诚信,创光彩业绩”和创建青年文明号等活动结合起来,发动广大会员积极参与到服务活动中来,在身边楷模的示范引领下,不断提高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修养,把诚信自律的理念植根于会员的生产经营活动之中,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服务日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通过广泛宣传,树立会员良好社会形象,提升协会社会地位。
 
  请各地将服务日活动的新闻稿和图片及时发送中国光彩网和《光彩》杂志,并认真做好总结工作。总结报告请于11月15日前报送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宣教部(电话及传真:010-66517787;电子邮箱:xjb3526@163.com)。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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