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 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
- 2025-10-10
- 来源: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无序竞争会对行业发展、产品创新、质量安全等造成负面影响,不利于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为规范 市场 价格行为,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助力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 事项 公告如下 。
一、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 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为基本依据,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共同营造公平竞争 、 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对价格无序竞争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行业协会等 有关机构 在 国家 发展改革 委 、市场监管 总局 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 可以调研评估行业平均成本,为经营者合理定价提供参考。
三、 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 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 加强政策宣贯,提示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 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对涉嫌价格无序竞争的经营者进行提醒告诫,要求其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守价格竞争底线。
四、 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 对 提醒告诫 后 仍未规范价格行为的 经营者 予以 重点 关注 ,必要时开展成本调查 、 价格监督检查 , 发现价格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予以查处。
五 、 经营者 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自觉规范 招标投标行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
六、行业协会应当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规定, 促进行业自律,引导经营者共同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 。
七 、 国家 发展改革 委 、市场监管 总局 将会同有关部门密切监测市场价格竞争状况,维护重点领域价格秩序。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
202 5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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