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和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 2025-12-25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和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中个协字〔2025〕27号),经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推荐遴选,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和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审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三先”评审工作委员会)审核,拟表彰492名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260个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380名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个人。现就拟表彰名单进行全国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国“三先”评审工作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实名并提供身份证号和有效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或匿名邮件,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 下午13:30-16:30
联系电话:010-68420575
电子邮箱:zggx1986@163.com
附件:1.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公示名单
2.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公示名单
3.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个人公示名单
全国“三先”评审工作委员会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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