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11-03-18
来源:
国家工商总局
摘要

  工商个字[2009]247号


       响和带动周围群众,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功和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决定》回答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中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紧迫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强调“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抓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

  根据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及有关文件精神,总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提出了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的具体措施,现印发各地遵照执行。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进一步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关于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是在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着眼于推动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总体部署的贯彻落实,重点研究解决当前党的建设中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紧迫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决定》强调:“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着力扩大覆盖面、增强生机活力,使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使广大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有关文件要求,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协助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责任”,要“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要“全面推进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党组织和党工作的全社会覆盖。”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认识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既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生力量,也是我们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组织担负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责任。抓好这一领域的党建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肩负着把好市场准入关、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和竞争秩序、保障市场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服务的职责。扶持、引导、服务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责任。同样,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尽的义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积极参与、认真做好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工作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积极参与由中央统战部牵头的、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参与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可以更好地了解企业情况,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又好又快发展。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总局下发的《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通知》(工商个字[2009]204号)要求,充分认识参加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当地党委和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加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工商联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立足职能,扎扎实实地做好指导工作。

  要在参与指导工作的过程中,加强对中央有关文件的学习和精神领会,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坚持分类指导、典型引路、注重实效。要大力宣传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新鲜经验、典型事例、有效做法。全力以赴、尽职尽责,把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向深入、取得实效。

   三、扎实开展个体私营企业党建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贯彻执行总局去年下发的《关于结合企业登记和年检做好个体私营企业党建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登记注册、年检、验照时,发放“党建工作情况调查表”、“党员名册”等,系统了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情况、党员情况,以及流动党员、“口袋党员”等情况。指导个私协会建立对个私企业会员中党组织和党员情况、个体工商户党员的调查统计报送制度,配合做好“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工作,并通过入会登记和深入企业、市场、摊点和门店,开展党建工作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

  中国个协要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建立个体私营企业会员单位的党建情况数据库,为加强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服务。

   四、着力扩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覆盖面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抓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的要求,按照中央组织部、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进一步推动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意见》中提出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都要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采取联合组建的方式建立党组织,也可依托工商联、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行业协会或产业链龙头企业等建立党组织”的精神,在地方党委组织部门的领导下,发挥个私协会的作用,继续做好依托个私协会建立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工作,及时将中小型私营企业、市场中的党员和流动党员组织起来,努力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的覆盖面。同时还要积极推进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党组织。要协助组织部门,在工商部门推选(可从不再担任领导职务、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同志中推选)积极性高、责任心强、党性意识强、清正廉洁、善做党务工作的优秀党员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参与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

   五、注重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既肩负支持、引导、推动企业科学发展的职责,又担负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的责任。选好配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是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作用的关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积极协助当地组织部门选好配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积极把党性强、懂经营、会管理、善于做职工群众工作的企业经营管理骨干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党员,推荐到党组织负责人的岗位上来。

  要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开展活动,引导党员增强党性意识、责任意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先争优活动,以党员的模范行为影要协助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吸收符合条件的、工作在生产经营第一线的优秀骨干分子加入党组织。

  要进一步发挥个私协会基层组织健全、与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联系紧密的优势,引导个体私管企业从业人员与党同心,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发挥个私协会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加强对企业出资人的宣传,引导他们关心、支持党建工作。

  各地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职责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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