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多项重大金融创新措施 被认为是"强心剂"

2012-04-13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摘要:4 月13日从深圳市金融办获悉,深圳《关于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12日下午获原则通过,该《意见》从八大方面提出24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见措施。2012年全市各项贷款增速高于经济增长速度5 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同期贷款平均增速2 个百分点;小企业贷款余额不低于2100亿元人民币、增量不低于380 亿元人民币。

  中新网深圳4 月13日电(记者郑小红陈文)记者4 月13日从深圳市金融办获悉,深圳《关于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12日下午获原则通过,该《意见》从八大方面提出24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见措施。2012年全市各项贷款增速高于经济增长速度5 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同期贷款平均增速2 个百分点;小企业贷款余额不低于2100亿元人民币、增量不低于380 亿元人民币。

  《意见》提出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和节奏,确保信贷总量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投放节奏与实体经济运行节奏相衔接,积极采用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宽松的资金环境。这些意见措施被认为是深圳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的“强心剂”。

  根据《意见》要求,法人金融机构要在满足信贷总量调控要求的前提下,加大对深圳信贷投放力度。非法人金融机构将积极争取总行支持将深圳作为金融资源投放的重点区域。

  《意见》提出,要强化金融调控功能,推动经济战略转型,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推进“绿色信贷”工程。

  据悉,今年深圳市将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超200 亿元人民币,贷款增速不低于20%.力争辖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企业家数超过全市新上市家数的60%.

  《意见》表示要构建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加大金融对小微企业服务的力度。据悉,深圳将积极争取监管部门支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倾斜,适当将贷款风险容忍度提高至5%,存贷比指标按规定的控制线上浮不超过5 个百分点。

  根据《意见》,深圳市将推动银行业机构设立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中心、事业部和产品研发中心等专业机构,鼓励在小微企业比较密集的宝安、盐田、龙岗区和大鹏、坪山、光明、龙华新区增设营业支行网点。此外,还将规范银行服务收费,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据悉,深圳市将吸引更多创投和股权投资类企业落户,更多引导社会民间资本参与发起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和天使基金,以前海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和金融创新开放为契机,鼓励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集聚发展,今年力争深圳市股权投资企业突破2500家。此外,还将通过再担保、联保贷款、集合债、银政企合作梯级贴息等机制,保障和推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

  同时,根据国家总体战略部署,将以深圳前海开发开放为契机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积极探索,推进深港金融合作,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作为推进前海金融创新的内容之一,深圳将积极探索深港银行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尝试利用香港低成本人民币资金支持前海开发开放和重点产业发展。同时,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推动前海地区企业和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深圳市金融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举措在国务院批复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规划》中已经原则明确,具体操作方案需进一步深入论证,待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后实施。

  在强化金融服务功能、保障社会民生普惠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登记失业人员、符合条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等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积极推进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试点,大力发展消费信贷业务,扩大居民文化、旅游、健身、养老、家政等服务消费需求。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共事业和民生领域,支持各金融机构配合政府探索保障性住房投融资体系,稳步推进保险资金以债券或股权形式参与投资社会医疗事业、基础设施项目、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养老服务机构等。

  在强化金融扶持功能、支持实体经济“走出去”外溢发展方面,《意见》提出支持外汇主管部门稳步推进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便利企业贸易外汇收支活动;引导金融机构推广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提高境内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探索研究第三方支付机构外汇业务需求,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与支付特点的管理模式;支持外汇主管部门稳步推进非金融机构办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便利境内外旅客货币兑换,服务深圳市旅游经济快速发展等。

  此外,深圳市还将稳妥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加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力度,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创新各种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产品,深入开展对境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等各类项目的人民币贷款业务,满足企业“走出去”对本币的需求。继续扩大以深圳为基地的跨境人民币代理行清算网络覆盖面,为境内外企业提供高效跨境人民币清算服务,积极组织辖区商业银行和试点企业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培训。

  《意见》最后提出,要充分利用财税资金杠杆作用,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加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制度和监管能力建设。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2012年主要量化目标:

  1 、实现“两个高于、两个不低于”目标,即全市各项贷款增速高于经济增长速度5 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同期贷款平均增速2 个百分点;小企业贷款余额不低于2100亿元、增量不低于380 亿元;

  2 、新增上市公司数量不低于30家,首发和再融资累计募集资金突破500 亿元;

  3 、银行间债券市场募集资金不低于600 亿元,深圳证交所债券、债券回购累计成交金额超6000亿元;

  4 、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超200 亿元,贷款增速不低于20%.力争辖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企业家数超过全市新上市家数的60% ;

  5 、争取上级监管部门支持,贷款风险容忍度提高至5%,争取存贷比按规定控制线上浮不超过5 个百分点;

  6 、全市银行支行网点不低于1450个,新增不少于30家,其中宝安、盐田、龙岗和4 个新区新增网点不少于20家;

  7 、争取上级监管部门支持,实现罗湖区、盐田区和4 个功能新区各设1 家村镇银行;

  8 、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不低于80亿元,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累计新增贷款超过200 亿元;

  9 、融资担保机构新增融资额不低于480 亿元;

  10、引导和规范金融机构减少各类收费不低于20亿元;

  11、力争股权投资企业突破2500家;

  12、力争深圳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量不低于3600亿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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