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系统将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

2014-01-02
来源:
国家工商总局门户网站
摘要: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工商系统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并于2014年评选表彰一批工商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

工商总局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通知

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工商系统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并于2014年评选表彰一批工商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

  按照工商总局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的《关于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工商总局和共青团中央组建全国工商系统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级工商机关创建工作的统筹指导。这次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全国工商系统广大青年干部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执法为民、高效服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监管执法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树立工商系统广大青年干部良好社会形象。

  《通知》明确,创建活动的评选范围包括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中的一线集体、窗口单位。具体措施包括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创建目标、丰富创建载体、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制度规范、亮化品牌形象等工作。在评选表彰方面,工商系统青年文明号分为全国、省、市(地)、县(区)四个级别,由各级团组织和工商机关联合命名表彰。各省级工商局要在所在省级地方团委的指导下,尽快组织启动2013年至2014年度工商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

  《通知》强调,各地要精心规划实施,根据创建活动的实施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围绕创建活动重点环节开展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方式调动基层创建热情,宣传创建活动的精神理念和先进典型;要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开展创建活动和做好本职工作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深化联合创建,各省级工商局要加强与本省级团委的沟通协调,各省级团委要积极支持本省级工商局纳入省级活动管理机构,联合推进创建活动。

  据悉,自1994年至今,全国工商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及评选工作仅面向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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