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新消法、企业在行动”宣传活动走进义乌

2015-06-10
来源: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
摘要:“贯彻新消法、企业在行动”系列宣传活动走进义乌

关注儿童用品消费安全

“贯彻新消法、企业在行动”系列宣传活动走进义乌

 

 

 

 

 

  2015年“贯彻新消法、企业在行动”系列宣传活动6月1日在浙江义乌举行了首站宣讲。来自政府部门的官员、行业协会和相关机构的专家学者与义乌200多家儿童用品生产销售企业一道,共同关注谋划儿童用品行业健康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此次活动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联合会、浙江省个体劳动者协会、《光彩》杂志社、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旨在通过对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秩序和更加和谐的消费环境,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局长杨红灿、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会长梁梅、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审查六处副处长梁炜、江苏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轻工产品与儿童用品检测中心综合部主任刘炘分别从加强消费维权、行业自律、儿童用品商标注册与保护、儿童玩具的强制性认证等方面,就提升儿童产品质量、保障儿童权益进行了主题宣讲。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张雪林、义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新锋出席活动并致辞。浙江大圣文化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忠伟代表企业,阐述了“企业心目中消费者与企业的关系”。

  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目前全国0-17周岁的儿童人口总数在3亿人左右,每年儿童用品的消费额超过了6000亿元。然而近年来,奶粉、儿童座椅、童装等与儿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商品所暴露出的问题也屡屡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加强儿童用品的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已经成为全社会越来越强烈的需求和期盼。

  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局长杨红灿在会上介绍说,去年全国工商系统共受理涉及儿童用品的消费投诉4276件,比2013年增加677件,通过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4万元。今年2月,国家工商总局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发现,部分儿童用品存在使用标准标识不合标准、无3C强制认证、无安全检测证明、无厂名厂址等问题。整治期间,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违法案件1524件,案值544.34万元,查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儿童用品数量3.5万余件,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540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5.56万元,有力地净化了儿童用品市场。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文彬认为,在占市场主体总数96%以上的个体私营企业中开展新《消法》宣传活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他介绍说,中国个协四届四次理事会向全国个体私营经营者发出 “诚信经营,不制假不售假”的倡议并启动承诺签名活动,就是希望全国广大个体私营经营者能够积极响应倡议,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他呼吁广大个体私营经营者及全社会更加关注儿童健康成长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更加重视新《消法》实施和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加注重儿童用品的质量提高和安全性能提升。

  在当天的活动中,主办方还在义乌国际商贸城组织开展了新《消法》宣传、消费投诉咨询现场受理。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联合会和浙江省个体劳动者协会在经营户中开展了“诚信经营,不制假不售假”承诺签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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